各部门、单位、学院、附属医院:
为推进多学科交叉融合,培育新兴学科、交叉学科,支撑现有优势学科,创新学科组织模式,提高学科整体水平,力争取得重要创新成果和技术突破,提升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的能力,决定启动2025年湖南中医药大学交叉学科方向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具体事宜如下:
一、目标定位和原则
1.遴选若干彰显学校优势和特色、面向学科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新兴交叉学科方向进行重点建设。
2.重点布局与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并紧密对接大健康、中医药现代化、中药智能制造等核心产业交叉方向,培育重大新兴交叉学科建设成果。
3.力争经过布局建设,依托新兴技术赋能,并深度融合学科前沿,形成新的学科增长点,显著提升学科综合实力、产业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4.交叉学科方向培育项目按照“技术驱动、需求导向、项目牵引、绩效考核、动态调整”的原则进行组织与实施。
二、申报主体
学校(含附属医院)在编在岗学科成员,其中项目负责人仅限学校及直属附属医院在编在岗学科成员。
三、培育周期与资助额度
拟资助项目不超过10项,研究期限3年,资助额度100万/项,分期核拨,择优滚动支持。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1.具有明确的方向规划。项目根据《2024年湖南中医药大学交叉学科方向培育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选择研究方向,同时应立足学校传统学科优势和特色,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地方经济需求和交叉学科发展前沿领域,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明确方向规划,并具有开展交叉科学研究的必要性,跨三个及以上一级学科开展建设,在新的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上具有一定特色,能产生交叉性研究成果。可设置1-2个研究子方向,并明确子方向负责人。
2.具备较强的跨学科组建能力。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未满60周岁(1965年7月10日后出生),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强的研究实力和研究积累,能够组建跨学科、跨院所的交叉学科团队。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其他项目,鼓励项目负责人与学校非直属附属医院合作。
3.具有合理的研究团队。项目团队应具备一定的学科交叉研究基础,至少应有三个及以上不同一级学科教育背景的人员组成,充分体现学科的交叉特征,并积极吸收高新技术企业、外校高水平人员参与,鼓励跨院校、跨领域、跨地域交叉组队。项目团队成员最多15人(含负责人),且每位成员仅能参与1项,所获得成果可作为项目验收用。校外参与人员比例不得超出项目总人数的30%(含)。
4.具有交叉融合的基础。项目应至少与1个外校优势学科、研究院(所)等,或与1个龙头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合作。学校鼓励建立跨领域、跨地域的交叉研究平台,鼓励具有重要科技成果转化潜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项目申报。
五、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申请人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交叉学科方向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2)。
2.项目评审。学科建设管理办公室组织项目专家组评审,提出项目资助建议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定。
3.结果公示。学校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学科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异议的受理与调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解决后确定资助。
4.任务书签订。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签署任务书,对项目考核要求、经费拨付方式和成果归属等进行具体约定,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或辞去工作职位。
5.中期考核。学科建设管理办公室对立项项目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根据项目的实施周期、资助金额及具体要求,对照项目任务书,开展中期考核。
6.结题验收。项目执行期满时需按要求提交结题报告,并附成果证明材料。研究成果需与申报内容密切相关,同一成果仅供一个项目结题验收,已作为组织人事部、科技处等校级项目(包括人才项目)结题验收的成果,不得再次使用。
六、结题验收要求
完成1、2、3、5、6项中任意两项,且完成第4项中任意两项,并符合7、8、9项要求。
1.人才培养。项目组成员至少1人成长为省级及以上青年人才、领军人才,或至少1人成长为学校杏林骨干人才,或项目组为学科引进高层次人才1人,或校企、校校联合培养跨学科研究能力人才1人。
2.团队建设。项目组逐渐在本交叉学科研究领域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创新团队。以湖南中医药大学为牵头单位组建获批省级及以上高水平交叉创新团队,或进入培育建设单位。
3.平台建设。项目组通过校校联合、校企联合、校政联合等方式,以湖南中医药大学为牵头单位建立省级及以上跨领域的交叉研究平台、产学研基地、研究中心等,获批立项或进入培育建设单位。
4.科学研究
(1)项目组成员为主持人以湖南中医药大学为牵头单位获批国家级纵向项目1项,或单项横向科研经费到账额度不低于100万元;
(2)项目组成员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湖南中医药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自科类/社科类4级及以上高水平论文1篇,论文等级参考《湖南中医药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校行发〔2022〕35号);
(3)项目组成员为第一完成人、以湖南中医药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1项;
(4)项目组成员为第一发明人、以湖南中医药大学为权利人,授权核心技术发明专利1项。
5.成果转化。项目组成员牵头获得的先进科技成果、技术方法、设备、产品、新药等在一线得到实际应用,并产生良好经济社会效益(项目完成后须有应用单位证明);成果转化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且进入湖南中医药大学财务账户不低于50万元。
6.社会服务贡献。项目组牵头制定并发布技术标准、质量标准、行业标准与规划、政策法规等;研究报告类成果含咨询报告、调研报告,以政府采用部门出具的采用证明为认定依据。
7.培养的人才类型、团队及平台建设、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及社会服务内容,需与申报内容密切相关。
8.未在上述列项内的相关成果,或有异议的成果,由学校组织专家认定能否计入验收研究成果。
9.凡在本项目资助下取得的成果,发表时须标注“湖南中医药大学交叉学科方向培育项目资助”或“This work was supported by the Interdisciplinary Direction Cultivation Project of Hu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且文章类成果标注资助时须以本项目排名为第一。未标注(或标注不规范)的,验收时不计入研究成果。
七、资助标准和经费使用
1.经费来源。项目资助经费来源于湖南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原“双一流”建设专项)经费。
2.资助标准。资助额度100万元/项;项目资助方式视考核情况分阶段拨付经费,项目立项后下拨经费的50%,中期检查合格后再下拨经费的50%。由于主观不努力等因素导致项目不能按时验收的,收回资金并纳入个人诚信记录,三年内不能再申请此类项目。对终期验收评估表现突出或有望取得重大研究成果的项目,经评审后可给予滚动支持。
3.经费使用。项目按照资助经费额度和研究计划填报项目预算,项目负责人按照预算使用项目经费,经费使用相关要求按照《湖南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校行发〔2019〕19号)(附件3)执行。项目经费由财务处和“双一流”建设办公室共同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
八、材料报送
申报人根据申报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4),并于8月20日上午11点前将申报书单独成册一式七份,附件证明材料(按申报书中附件目录整理)一式两份,用档案袋装好并贴上申报书封面报送至各学科,由各学科汇总(汇总表需学科带头人签字)报送至“双一流”建设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命名为申报人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向琴 王芷
联系电话:0731-88459451
邮箱:fzghc-xkjsbgs@hnucm.edu.cn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学士路300号湖南中医药大学一号办公楼325室
附件:
1.《2025年湖南中医药大学交叉学科方向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2.《湖南中医药大学交叉学科方向培育项目申报书》
3.《湖南中医药大学“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校行发〔2019〕19号)
4. 2025年湖南中医药大学交叉学科方向培育项目汇总表
发展规划与医院管理处
(“双一流”建设办公室)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