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全面推进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湘政发〔2017〕3号)要求,激发创新思维,提高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实践,提升中医学一流学科科学研究水平,经研究,中医学一流学科拟设立开放基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领域
(1)湖湘中医学术传承与经方应用研究
(2)四诊信息规范处理与病证诊断标准及其生物学基础研究
(3)经脉-脏腑相关规律及针灸推拿治病作用机理研究
(4)中医药防治疑难重大疾病的研究
二、资助对象
本次开放基金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共40项左右。资助对象针对:
(1)我校及附属医院中医学学科在职人员,职称为副高及以下;
(2)我校中医学脱产博士后及一年级博士研究生。
其中重点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一般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目前已承担国家级项目的成员原则上不予资助。
三、资助形式和金额
各类项目经费来源学科经费,一经立项将采取校级科研课题的模式开展管理和考核工作。重点项目经费为3-4万,一般项目经费为1-2万。
四、申报要求
(1)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2)申请者曾主持的开放性基金项目均已按计划实施且通过了验收或结题。
(3)每位申请者只能主持一项开放性基金项目。
(4)参与者与申请者不是同一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合作研究单位的数目不超过1个。
(5)同一项目已经申请其他级别项目并获得立项,不得以相同内容再次申请开放性基金,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五、项目申请与管理
(1)开放基金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两年,资助时间为: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项目开展中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立项,收回经费;考核优秀的项目可滚动支持。
(2)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一流学科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申请书见附件1。
(3)2021年3月23日前以学科方向为单位向中医学学科提交项目申请书和项目汇总表(附件2),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版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4)学科会同科技处组织专家对提交的申请书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金额,并及时通知获得基金资助的申请人。
(5)成果署名:项目来源注湖南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中医学开放基金项目,符合湖南中医药大学成果统计署名要求,第一单位含湖南中医药大学字样,项目负责人为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6)项目结题时,重点项目应发表CSCD或者更高级别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一般项目应发表科技核心或者更高级别收录的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六、结题考核项目
对2019年度立项的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一流学科开放基金项目进行结题验收,以学科方向为单位于2021年3月23日前上交结题报告书(附件3),其中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区象嘴路300号三号教学楼1409室
联系人:邓颖
电 话:15200853232(微信)
电子邮箱:104473746@qq.com
湖南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湖南省“双一流”建设国内一流建设学科
2021年3月10日